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评教指南
学生评教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高校办学“以学生为本”的重要体现。采取合理的方式客观评价教学既是学生权利,也是学生促进学校发展的义务。为帮助学生了解并圆满完成评教,发布本指南。
一、评教意义 | 1.促进教师提高 | (1)可帮助、督促教师提高教学技能和水平。 (2)让优秀教师得到认可,激发自信与活力。 |
2.促进学校发展 | (1)评教结果是学校评价教师的重要依据。 (2)学生的参与有助于学校改进并提高教学及服务质量。 |
3.促进个人成长 | (1)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目标意识、质量意识。 (2)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主体意识和管理意识。 |
二、评教内容及流程 | 1.系统网址 | 利用校园网登录:http://jwts.hit.edu.cn/,“统一身份认证登录”→“教学评价”→“学生评教”。 |
2.评教内容 | (1)系统会列出需要评价的教师、课程及实验课。 (2)如教师未给自己上课,应选“其它-教师未上课”。 (3)如自己未听该课程,应选“其它-个人没听课”。 |
3.评教流程 | 评课,评教材→评教、评学→文字评教→评价实验课→综合评价教师→修改确认后提交。 |
三、评教要求 | 1.客观公正评教 | (1)在认真学习和充分了解教学的基础上评教。 (2)坚持独立评教,不受外界干扰和暗示。 (3)以学习效果优良及教学目标是否达成为评价依据,不因教师严格要求或学生考分高低而影响评价结果。 |
2.保证评价有效性 | (1)评教结果应有区分度。 (2)对于教学效果不佳的课程及教师请在“不足之处及改进意见”中进行文字描述。 (3)未听该教师上课、未学习该课程的评教数据将被剔除。 |
3.及时完成评教 | 评教时间:自2020年12月14日(第15周周一)至2021年1月7日(第18周周四)。过后系统将关闭。 |
4.严禁代评 | 禁止代人评教或请人代评;禁止干扰同学或学生评教。情况严重时学生可举报。 |
四、评教结果反馈及学生权益保护 | 1.评教结果反馈 | 评教结果在下学期公布。学生可上网查看评教结果。 评教结果反馈给教师和院系以便改进提高教学水平。 |
2.学生权益保护 | 学校保护学生评教权利,保密学生信息: 学生个人身份信息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开放。 |
3.日常意见反馈 | 学生可随时登录系统,对教师教学、学校的教学组织及管理等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。教师及有关部门会及时处理。 |
具体方式为学生登录http://ivpn.hit.edu.cn/,通过“统一身份认证登录”后,点击网页上方的“应用”,在应用菜单中找到“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”。点击“统一身份认证登陆”,输入【学生学号】及【登录密码】后进入,选择“教学评价”--“学生评教”。
各环节评价完成后,需分别点击【保存】按钮,所有环节完成后需点击【提交】按钮。
未尽事宜请联系: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
联系电话:0451-86402867 王老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