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立项 1.各院(部)根据学校通知组织教师申报; 2.各院(部)接收教师申报材料并初评、公示; 3.各院(部)按要求报送学校; 4.如学校评审形式为答辩,各院(部)组织教师参加; 5.各院(部)对通过立项项目实施过程管理、经费管理。 二、中期/阶段检查 1.各院(部)根据学校通知组织教师填报检查材料报送学校; 2.各院(部)根据检查反馈做好后续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; 三、结题验收 1.各院(部)根据学校通知组织教师申报; 2.各院(部)接收教师申报材料并依据结题标准初审; 3.各院(部)通过初审项目结题材料报送学校; 4.如学校评审形式为答辩,各院(部)组织教师参加; 5.各院(部)对结题项目经费实施监督管理。 |